• 首页
  • 报告
  • 资讯
  • 快讯
  • 图表
  • 网址导航

[时讯] 中基协:私募证券基金参与DMA业务不得超过2倍杠杆

[复制链接]
53 |0
发表于 2024-4-30 19: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其中,针对前期私募证券基金通过DMA进行杠杆交易的情况,《运作指引》明确要求私募证券基金参与DMA业务不得超过2倍杠杆,进一步控制业务杠杆水平。此外,《运作指引》明确私募证券基金参与雪球结构衍生品的合约名义本金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5%,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雪球结构衍生品的执行口径拉齐,减少监管套利空间。(第一财经)原文链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阅读导航